简体中文 | 繁體中文

宁波市消保委发布贵金属及珠宝玉石饰品消费争议解决办法

发布时间:2013-03-22

   

  3月12日,浙江省宁波市市消保委发布《宁波市贵金属及珠宝玉石饰品消费争议解决办法》。今后,市民购买黄金、珠宝、玉石因质量问题遭遇消费纠纷时,将有更全面的维权依据。该办法自发布后30天开始实施。

  对于黄金、珠宝、玉石,市民抱有很大的热情。这一领域的消费需求也非常旺盛,然而,与黄金珠宝相关的消费纠纷正呈上升势头。

  记者从宁波市消费维权信息管理系统中查到,2011年受理并办结黄金、珠宝、玉石等饰品投诉19起,2012年受理并办结黄金、珠宝、玉石等饰品投诉30起,同比增加56%。

  适用范围增加,涵盖K金饰品和玉石

  不少买过玉石的消费者都有过玉石行业“水很深”,维权难的感受。

  与2006年版的《宁波市黄铂金及珠宝饰品消费争议解决暂行办法》相比,新版的《宁波市贵金属及珠宝玉石饰品消费争议解决办法》增加了使用范围。市民购买的K金饰品、天然玉石、天然有机宝石也涵盖在内。

  新版《办法》规定,有成色标定的黄金饰品及其合金,如千足金、足金、K金饰品;有成色标定的铂金饰品及其合金,如Pt990、Pt950、Pt900等饰品;有成色标定的钯饰品及其合金,如Pd950、Pd900等饰品;有成色标定的银饰品及其合金,如Ag999、Ag990、Ag925等饰品;珠宝玉石饰品,包括天然宝石、天然玉石、天然有机宝石和人工宝石及其镶嵌饰品,均在“三包”涵盖范围。

  镶嵌首饰齿爪毛糙、有翘头均可退货

  此前,余姚一名消费者购买了一枚价值15340元的钻戒。然而在佩戴4个月后,因戒托齿爪不够牢固,钻石竟莫名脱落了。

  哪些质量问题可以享受“三包”?新版《办法》中,对此作出了更加细致的划分。

  凡符合贵金属饰品的外观有明显砂眼、暗缝或断裂,表面漏镀、挂渍、锉刮痕,锤痕影响外观的;镶嵌类首饰的镶嵌齿爪毛糙,或有翘头现象,易被钩拉致使所镶钻石或宝玉石松动,镶嵌齿距不均匀,钻石、宝玉石在齿口内有歪斜的;因结构缺陷而影响正常使用的、致使宝石脱落的;手镯、链类配件失灵、结构不牢固,影响使用的;商品名称、标识、印记、发票与所销售饰品不符的,经营者均应该承担修理、更换、退货的“三包”义务。

  贵金属及珠宝玉石饰品的“三包”有效期为1年。“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

  成色、重量不足属于欺诈增加赔偿为商品价款一倍

  去年,市民吴红艳将自己的黄金饰品拿到鄞江天宝金银珠宝店,打算加工其他黄金首饰,但该店加工后提供给消费者的黄金饰品分量不足。

  据记者了解,成色不足、重量不足是不少消费者在购买黄金珠宝饰品时经常会碰到的问题。

  今后,这些问题将不再只是单纯的质量问题。《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经法定检测部门检验,饰品出现成色不足、重量不足,与标识不符,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的一倍。

  经营者违反“三包”承诺将列入信用管理扣分名单

  值得一提的是,经营者违反“三包”承诺,将由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列入信用管理记录并扣记相应分。

  违反规定第七条“贵金属及珠宝玉石饰品出现下列质量问题的,经营者承担修理、更换、退货责任”及所列各项情形之一的,记10分;

  违反规定第八条“贵金属及珠宝玉石饰品自出售之日起10日内,出现本办法第六条所列情形之一,消费者可选择退货、更换、修理”的,记10分;

  违反规定第九条“贵金属及珠宝饰品自出售之日起20日内,出现本办法第六条所列情形之一,消费者可选择更换或修理”的,记10分;

  违反规定第十条“在三包有效期内,贵金属饰品符合换货条件的,消费者不愿意调换而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予以退货”的,记10分;

  违反规定第十二条“在三包有效期内,同一部位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经营者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予以更换或退货”的,记10分。

  转载自21世纪珠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