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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黄金首饰将执行更严厉行业自律标准

发布时间:2013-04-05

   

  4月1日从福建省宝玉石协会获悉,福建黄金首饰将执行更严厉的行业自律标准,今后福建黄金首饰加工厂做出来的足金首饰,黄金含量(即成色)将不低于99.7%,这项制度将从5月1日开始执行。

  让会员单位审议《黄金制品质量自律公约》。

   

  按照该公约,福建省足金首饰的黄金含量严于国家标准《首饰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规定的大于或等于990‰,统一规定为997‰。

   

  而按照国家规定,千足金的黄金含量必须大于或等于99.9%,足金则必须大于或等于99%,18K金不少于75.0%。

   

  福州一家黄金首饰加工厂表示,这意味着今后福建黄金加工企业生产的足金首饰,黄金含量将不少于99.7%,更接近于千足金。

   

  获悉,现在市场上足金首饰成色从99%至99.8%不等,今后含量99%至99.6%的首饰,将无法出厂销售。新标准对加工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含量99%的首饰提升到99.7%,要耗费更高成本,仅仅黄金原料的成本每克就要多0.16元。可别小看了几毛钱,由于加工厂生产量大,每生产1吨黄金要多付16万元。

   

  福州每年加工20吨黄金首饰

   

  目前福建省内黄金首饰加工厂都是福建宝协会员单位,新标准将能约束全省生产的黄金首饰。全省黄金首饰加工厂集中在福州,每年生产加工的黄金首饰约为20吨。

   

  福建省宝玉石协会秘书长王乃珠说,之所以要提高行业自律标准,是为了确保足金首饰含量稳定,同时为了统一黄金首饰回收含量标准。现在金店对99.1%和99.7%的首饰,执行不同的回收价,价格混乱,今后这样的情况将不存在。

   

  自律公约还规定,全省首饰厂推出的首饰,要配备“厂家代号”,而首饰印记“厂家代号”由福建省宝玉石协会备案。此外,生产企业质量不合格的黄金制品流入金店(市场),必须无条件召回并依法赔付金店相关的损失,金店因销售不合格的黄金制品被投诉或处罚,厂家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转载自21世纪珠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