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中文 | 繁體中文

珠宝企业如何执行2013年新实施的有关劳动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讲座

发布时间:2013-04-11

  

    4月10日下午,广州市番禺区珠宝厂商会在商会会议室举办了“珠宝企业如何执行2013年新实施的有关劳动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讲座”,共有60多名企业代表参加了会议。

  

    番禺珠宝厂商会专门邀请了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的苏燕玲律师和刘志恒律师为企业详细的解读了已于2013年1月23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于5月1日起实施的《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将于2013年7月1日起实施《劳动合同法》修订案。这三个有关劳动方面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和即将的实施,对企业的影响比较大。两位律师深入系统地分析了新规可能产生的影响或带来的问题,据此为企业提出行之有效地建议与措施,以合理应对法规修订所产生的用工风险。其中,特别提到涉及刑事犯罪方面的《最高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定要引起企业的高度重视,该解释进一步明确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立案量刑标准以及法律适用等方面的问题。

  

    会议上,结合了丰富的案例讲解及与参加会议的企业代表互动讨论,企业代表结合在工作上遇到的实际问题积极提问,现场的两位律师认真解答,为企业提供有效的建议。

  

    秘书处何瑜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