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12-16
10月1日,《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将“上岗”执法。作为国内首部省级湖泊保护条例,“千湖之省”将拥有最有力的护湖尚方宝剑。
湖北省水利厅厅长王忠法介绍,新中国成立初期,湖北拥有面积一百亩以上湖泊1332个,总面积超过1万平方公里。如今,面积超百亩湖泊仅剩750个,其中30多个城中湖面积还不到百亩,总面积下降到2700平方公里。
《条例》中明确禁止在湖泊水域养殖珍珠和投化肥养殖。已被围垦的湖泊也将逐步退田还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