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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推广黄金饰品成本公示措施

发布时间:2013-04-15

   

  近日从福建省宝玉石协会获悉,该协会将联合福建省物价部门试行黄金饰品成本公示措施,让珠宝店间的竞争良性化,也让消费者了解黄金饰品的最低成本,买得更加放心。

  福建省宝玉石协会秘书长王乃珠说:“一直以来,珠宝店之间为了竞争,争相压低价格,甚至销售次品,黄金饰品成本到底多少,对于消费者来说,始终是个谜。”

  为了营造良好的竞争环境,福建省宝玉石协会在连江县试行黄金饰品成本公示措施,即珠宝店销售黄金饰品时,要公布两个价格,一个是黄金饰品成本价,另一个是品牌附加值。

  王乃珠说,黄金饰品成本价,包括当日黄金原料价格以及税收、水电、人工、房租、管理成本等,由权威部门测算并公布,这部分不宜竞争,可以竞争的只有品牌和加工工艺。

  王乃珠说,在连江县,经营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黄金饰品销售量在10公斤以上,购物环境良好的珠宝店的人工、税收等成本是23.68元;规模较小,购物环境一般的珠宝店是18.68元,再加上当日黄金原料价,就是该黄金饰品成本价。

  王乃珠说,比如一条项链价值五千元,成本四千多元,剩下的几百元是工费和品牌附加值,企业就应该在这些方面加强竞争,改善工艺,开发新款式。

  据了解,该办法在连江县试行一年多来,效果显著,珠宝店间的竞争更加有序规范,黄金饰品价格也更加透明,下一步,该办法将在宁德、平潭等部分市县区推广试行。

  转载自21世纪珠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