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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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发加工
2021最全问题梳理
加工贸易企业如果需要开展外发加工
除了加工贸易的一般性规定
还要注意哪些外发加工的特有规定?
应该怎样做才是外发加工的正确打开方式呢?
下面小编带你一起学习
外发加工业务需要注意的常见问题!
名词解释
01
外发加工
外发加工是指经营企业委托承揽者对加工贸易货物进行加工,在规定期限内将加工后的产品最终复出口的行为。
经营企业
经营企业是指负责对外签订加工贸易进出口合同的各类进出口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经批准获得来料加工经营许可的对外加工装配服务公司。
承揽者
承揽者是指与经营企业签订加工合同,承接经营企业委托的外发加工业务的企业或者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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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企业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02
备案
海关对外发加工实行“备案制”,企业应当自外发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海关办理备案手续。企业通过金关二期加贸管理系统录入承揽方、外发主要货物、回收主要货物、外发备案金额、是否全工序外发等信息,向海关发送外发加工备案申请。
Tips:
“外发之日”指首次外发,即对同一承揽者,只需要在第一次外发时备案。
将加工贸易货物外发给多个承揽者时,每个承揽者都需要备案。
企业集团的成员企业间开展外发加工业务不再向海关办理备案手续。
收发货记录
海关简化外发加工申报手续,企业通过金关二期加贸管理系统办理加工贸易外发加工业务时,不再向海关申报外发加工收发货登记,实现企业外发加工一次申报、收发货记录自行留存备查。
Tips:
外发备案时企业不需要录入实际外发和运回的数据,但是和外发有关的相关记录和资料都要做好留底备查。
企业应做好外发加工申报表的余量管控,实际收发货累计数量不应超过外发加工申报表备案范围,不应超过外发加工申报表备案数量,不应超过外发加工申报表加工期限。
担保
企业开展全工序外发加工业务,应在外发加工申报表中勾选“全工序外发加工”标志,并按规定提供相当于外发加工货物应缴税款金额的保证金或者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保函后开展外发加工业务。
Tips:
外发加工完成后企业应及时办理担保退还手续。
企业集团的成员企业间开展全工序外发加工业务,免于提供担保。
外发加工完成后企业应及时办理担保退还手续。
可以不运回经营企业
为方便企业,同时也为了增强监管规定的可操作性,海关允许经营企业外发加工的成品、剩余料件以及边角料、残次品、副产品可以不运回本企业。
Tips:
“可以不运回”有一个不可忽视的前提条件,即“经营企业向所在地主管海关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不运回,这里的“相关手续”可以是保税货物出口、退换、内销征税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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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者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03
配合经营企业
尽管承揽者不直接承担向海关办理外发加工备案、申报等手续的义务,但应当配合经营企业,提供备案、申报需要的相关资料。
配合海关监管
承揽者作为加工贸易业务中的一环,也应当配合海关监管,按照海关相关规定和要求,在加工贸易成品全部出口、征税前提下内销等方面,不要因为承揽者自身原因出现问题。
不可再次外发
这是海关管理规定中专门针对承揽者的唯一要求,即“承揽者不得将加工贸易货物再次外发”,海关的这一禁止性规定没有任何例外或前提条件,承揽者不可以任何理由再次外发。
不可自行处理
对于可以不运回经营企业的剩余料件、边角料、残次品、副产品等,承揽者切不可自行处理。保税货物可以不运回是以经营企业办理相关手续为前提,承揽者自行处理可能导致经营企业违反海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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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 (海关总署令第240号)
2.《关于精简和规范作业手续促进加工贸易便利化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18号)
【END】
信息来源:12360海关热线
部分图片源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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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贸易企业如果需要开展外发加工
除了加工贸易的一般性规定
还要注意哪些外发加工的特有规定?
应该怎样做才是外发加工的正确打开方式呢?
下面小编带你一起学习
外发加工业务需要注意的常见问题!
名词解释
01
外发加工
外发加工是指经营企业委托承揽者对加工贸易货物进行加工,在规定期限内将加工后的产品最终复出口的行为。
经营企业
经营企业是指负责对外签订加工贸易进出口合同的各类进出口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经批准获得来料加工经营许可的对外加工装配服务公司。
承揽者
承揽者是指与经营企业签订加工合同,承接经营企业委托的外发加工业务的企业或者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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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企业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02
备案
海关对外发加工实行“备案制”,企业应当自外发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海关办理备案手续。企业通过金关二期加贸管理系统录入承揽方、外发主要货物、回收主要货物、外发备案金额、是否全工序外发等信息,向海关发送外发加工备案申请。
Tips:
“外发之日”指首次外发,即对同一承揽者,只需要在第一次外发时备案。
将加工贸易货物外发给多个承揽者时,每个承揽者都需要备案。
企业集团的成员企业间开展外发加工业务不再向海关办理备案手续。
收发货记录
海关简化外发加工申报手续,企业通过金关二期加贸管理系统办理加工贸易外发加工业务时,不再向海关申报外发加工收发货登记,实现企业外发加工一次申报、收发货记录自行留存备查。
Tips:
外发备案时企业不需要录入实际外发和运回的数据,但是和外发有关的相关记录和资料都要做好留底备查。
企业应做好外发加工申报表的余量管控,实际收发货累计数量不应超过外发加工申报表备案范围,不应超过外发加工申报表备案数量,不应超过外发加工申报表加工期限。
担保
企业开展全工序外发加工业务,应在外发加工申报表中勾选“全工序外发加工”标志,并按规定提供相当于外发加工货物应缴税款金额的保证金或者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保函后开展外发加工业务。
Tips:
外发加工完成后企业应及时办理担保退还手续。
企业集团的成员企业间开展全工序外发加工业务,免于提供担保。
外发加工完成后企业应及时办理担保退还手续。
可以不运回经营企业
为方便企业,同时也为了增强监管规定的可操作性,海关允许经营企业外发加工的成品、剩余料件以及边角料、残次品、副产品可以不运回本企业。
Tips:
“可以不运回”有一个不可忽视的前提条件,即“经营企业向所在地主管海关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不运回,这里的“相关手续”可以是保税货物出口、退换、内销征税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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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者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03
配合经营企业
尽管承揽者不直接承担向海关办理外发加工备案、申报等手续的义务,但应当配合经营企业,提供备案、申报需要的相关资料。
配合海关监管
承揽者作为加工贸易业务中的一环,也应当配合海关监管,按照海关相关规定和要求,在加工贸易成品全部出口、征税前提下内销等方面,不要因为承揽者自身原因出现问题。
不可再次外发
这是海关管理规定中专门针对承揽者的唯一要求,即“承揽者不得将加工贸易货物再次外发”,海关的这一禁止性规定没有任何例外或前提条件,承揽者不可以任何理由再次外发。
不可自行处理
对于可以不运回经营企业的剩余料件、边角料、残次品、副产品等,承揽者切不可自行处理。保税货物可以不运回是以经营企业办理相关手续为前提,承揽者自行处理可能导致经营企业违反海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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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 (海关总署令第240号)
2.《关于精简和规范作业手续促进加工贸易便利化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18号)
【END】
信息来源:12360海关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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