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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贵金属首饰手工制作工技能竞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06

  关于举办贵金属首饰手工制作工技能竞赛的通知

   

  致 全体会员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充分发挥职业技能大赛在技能人才培养中的积极作用”的精神,发挥职业技能大赛“以赛促学,以赛促练”的示范效应,区人社局和区总工会拟定于今年上半年组织开展“番禺区2016年贵金属首饰手工制作工竟能竞赛”,商会作为此次竞赛的协办单位,现把具体的竞赛事项告知各会员,如有参与竞赛的,可到商会报名。

  一、  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5月20日。

  二、  报名条件:本区户籍或在本区就业的年满22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各类人员,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本工种工作年限6年(含6年)以上;

  (2) 取得本工种中级工(含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三、竞赛奖励

  1、对获奖选手给予一次性奖金奖励。第一名2000元,第二名1200元,第三名到第六名分别给予800、600、500、400元奖励。

  2、颁发职业资格证书。对竞赛决赛成绩合格的参赛者(理论知识和实操技能成绩均合格),由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3、授予荣誉称号。

  (1)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加强技能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穗劳社函[2008]1621号)的规定,授予获奖选手“广州市技术能手”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2)根据《广州市总工会关于印发开展“当好主力军,建功三个重大突破”劳动竞赛活动方案的通知》(穗工发[2013]14号)规定,授予“广州市技术创新能手”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3)晋升职业资格。赛前已取得高级工(三级)职业资格、决赛理论和实操成绩均合格,并同时获得本次“广州市技术能手”称号的参赛选手,可晋升为技师(二级)资格。

  具体事项和报名表格请查阅附件:《番禺区2016年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如有疑问,请联系商会何小姐,电话:86(20)-34878668-205

   

  广州市番禺区珠宝厂商会

  201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