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中文 | 繁體中文

举办第十三期海关政策法规讲座

发布时间:2013-02-05

  举办第十三期海关政策法规讲座

  (秘书处 何瑜媚/文)

  2013年1月16日,为帮助企业全面、准确理解国家加工贸易政策法规,在加工贸易经营生产中用足、用好国家政策,避免可能的风险,最大限度地依法谋得发展,我会邀请了番禺海关加工贸易监管科和沙湾珠宝园海关监管科的领导在商会会议室为企业举办「第十三期海关政策法规讲座」,这期的讲座主要介绍了三点内容。第一,珠宝行业加工贸易业务的划分,具体包括新厂设立、合同备案、单耗标准的制定、中期核查的发起、核销、内销征税、深加工结转、外发加工、余料结转等;第二,2013年部分计量单位的调整;第三,规范申报,以及关于报关价格,备案价格,原产国等需要注意的事项。讲座上,海关领导还提出了近期通关环节常见差错问,如归类错误,将原本需要通关单的贝壳制人造珠申报为塑料制人造珠;录入报关单后没有核对报关单与随附的装箱单、发票是否一致,造成报关数据与实际不符;部分企业申报重量、成色不准确,出口铜首饰采用估计重量申报;进口原料金将成色99.99报为99.9等,希望企业报关员在办理报关手续的时候要认真检查,如实申报。

  

  

   

  这类海关政策法规自2011年以来,已经举办了十三期,今后我们还会继续定期邀请相关的海关领导为企业宣讲,进一步加强海关监管部门与企业之间的相互了解,增进交流,更好地使本行业得到完善、健康的发展。